201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升本《民法》

选择题
一、选择题: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的,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涂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信息点上。
1.下列社会关系中不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A.婚姻关系
B.收养关系
C.朋友关系
D.合同关系
【答案】C
【解析】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属于人身关系中的身份关系;合同关系属于财产关系。
2.附延缓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该合同()
A.生效
B.无效
C.失效
D.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附延缓条件的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把某种将来在客观上发生与否不确定的事实指明为条件,将条件的成就作为合同效力发生的原因。所附的条件,最终目的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使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才能发生效力。
3.下列属于企业法人的是()
A.有限合伙企业
B.公立高等学校
C.股份有限公司
D.政府所属部门
【答案】C
【解析】企业法人,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
4.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至少应当有()
A.1人 B.2人 C.3人 D.5人
【答案】A
【解析】我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
5.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A.诚实信用原则
B.平等原则
C.公序良俗原则
D.效率原则
【答案】D
【解析】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和绿色原则。
6.下列选项中,属于形成权的是()
A.物权
B.人身权
C.债权
D.追认权
【答案】D
【解析】形成权,指以权利主体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例如,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抵销权等。
7.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事件的是()
A.赠予
B.地震
C.抛弃
D.买卖
【答案】B
【解析】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事实。这种事实的出现与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它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例如,人的出生、死亡,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
8.以有无财产内容为标准,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A.财产权与人身权
B.请求权与抗辩权
C.绝对权与相对权
D.主权利与从权利
【答案】A
【解析】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财产利益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继承权等。人身权是指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与权利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9.甲托同事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乙的购房行为属于()
A.法定代理
B.委托代理
C.指定代理
D.表见代理
【答案】B
【解析】依据代理权发生的根据不同,代理可以分为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进行的代理,为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授权代理。
10.甲赠予女友一部手机。该行为属于()
A.无偿行为
B.从行为
C.实践行为
D.要式行为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了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的知识点。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是否要求对方给予报酬为标准,可将其分为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无偿行为,指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不需向对方支付任何对价的法律行为,如赠予、借用等。
11.下列选项中,有限合伙人不得用于出资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劳务 C.知识产权 D.设备
【答案】B
【解析】我国《合伙企业法》允许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但依《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12.下列财产中,属于可分物的是()
A.手表誉装
B.汽车
C.奶牛
D.食用油
【答案】D
【解析】可分物是指可以分割且不因分割而损害其效益或改变其性质的物,如油、米等。
13.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自物权
B.从物权
C.不动产物权
D.担保物权
13.C【解析】以不动产为客体的物权,称为不动产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等。
14.保管人对保管物的占有属于()
A.间接占有
B.自主占有
C.恶意占有
D.有权占有
【答案】D
【解析】有权占有是指具有法律根据或原因的占有。承租人、保管人、质权人对标的物的占有,都属于有权占有。
15.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A.海里的珊瑚
B.池塘里的鱼
C.母鸡下的蛋
D.买卖的价金
【答案】C
【解析】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如母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长出的果子等;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如存款得到的利息等。
16.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质押标的的是()
A.太阳
B.土地
C.建筑物
D.手机
【答案】D
【解析】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者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因此,质押以动产及权利为标的。
17.甲养殖的鱼因暴雨致池水漫溢而游入乙的池塘内。甲与乙之间形成()
A.无因管理之债
B.合同之债
C.不当得利之债
D.侵权之债
【答案】A
【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的和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物的行为。无因管理成立,即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关系。
18.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归于消灭。这种法律现象称为()
A.债的概括移转
B.债务移转
C.混同
D.债权让与
【答案】C
【解析】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19.书面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A.要约人发出要约时
B.受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
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
D.受要约人接受要约时
【答案】C
【解析】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主义来确定要约的生效时间,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0.一般保证人特有的抗辩权是()
A.先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答案】B
【解析】保证的方式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保证的根本区别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1.下列选项中,属于债的保全措施的是()
A.债权人的请求权
B.债权人的代位权
C.债权人的抵销权
D.债权人的解除权
【答案】B
【解析】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一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2.货运合同属于()
A.无名合同
B.无偿合同
C.要式合同
D.诺成合同
【答案】D
【解析】货物运输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的劳务活动,绝大多数合同具有标准合同的性质,除此之外还有以下特征:(1)收货人是货运合同的特殊当事人;(2)货运合同以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为履行终点;(3)货运合同为诺成合同。
23.甲在朋友圈里披露了乙为私生子的事实。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A.名誉权
B.荣誉权
C.隐私权
D.姓名权
【答案】C
【解析】隐私权为现代人格权之一,是自然人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隐私权的范围指仅与特定人的利益或者人身发生联系,权利人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
24.下列选项中,属于人身权的是()
A.受教育权
B.劳动权
C.肖像权
D.租赁权
【答案】C
【解析】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并且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如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
25.某对夫妻育有一子。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属没有约定,一方的工资收入应为()
A.夫妻按份共有
B.夫妻共同共有
C.夫或妻个人所有
D.家庭共有
【答案】B
【解析】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6.下列选项中,属于姻亲关系的是()
A.婆媳关系
B.养兄妹关系
C.堂兄弟关系
D.同父异母的姐妹关系
【答案】A
【解析】男女双方结婚的法律行为是姻亲关系发生的基础。以婚姻为中介,配偶一方与对方的亲属以及双方的亲属之间互为姻亲关系。
27.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遗产的是()
A.钻戒
B.债券
C.存款
D.荣誉权
27.D
【解析】我国《继承法》第三条对遗产作出了概括性规定,详细列举了遗产的范围。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包括以下财产:(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8.甲先于其父死亡。甲父死亡后,甲的女儿继承了甲应继承其父的遗产份额。该继承属于()
A.遗赠
B.代位继承
C.转继承
D.遗嘱继承
【答案】B
【解析】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
29.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受遗赠人的是死者的()
A.哥哥
B.父母
C.朋友
D.配偶
29.C
【解析】受遗赠人的范围极其广泛,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也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或者社会团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
30.甲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几年后,甲因患病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甲死后,其先前所立遗嘱()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应当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具有遗嘱能力,即便后来丧失,遗嘱仍为有效;在设立遗嘱时没有遗嘱能力,即便后来恢复,如果没有追认,也不能认为遗嘱有效。
31.下列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是()
A.重婚
B.赌博
C.吸毒
D.沉迷游戏
【答案】A
【解析】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2.下列选项中,属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是()
A.核泄漏致人损害
B.伪造遗嘱致人损害
C.企业排污致人损害
D.产品缺陷致人损害
【答案】B
【解析】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有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此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33.甲饲养的狗在逃逸期间无故将乙咬伤。乙的损害应由()
A.甲承担全部责任
B.乙自担
C.甲和乙合理分担
D.国家承担
【答案】A
【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34.甲私下将已达报废标准的小型私家车卖给乙,乙违章驾驶该汽车将丙撞伤。丙的损害应由()
A.甲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B.乙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C.甲和乙承担按份责任
D.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35.甲小学学生乙上课时,头顶上的灯突然掉落,乙的头被砸伤。乙的伤害应由()
A.甲承担全部责任
B.乙及其父母承担全部责任
C.甲、乙平均分担
D.甲承担主要责任,乙承担次要责任
【答案】A
【解析】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非选择题
二、简答题: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6.简答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答案】要点:(1)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2)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3)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37.简答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答案】要点:(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38.简答遗嘱的形式。
正【答案】要点:
(1)公证遗嘱;(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4)录音遗嘱;(5)口头遗嘱。
三、论述题:39小题,20分。
39.论述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答案】要点: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评分参考】按要点给分。若未按要点作答,只要意思正确,也应给分。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四、案例分析题: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0.甲向乙借款,以自己的汽车设立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汽车发生故障,甲将汽车送到修理厂修理。汽车修好后,甲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修理费,修理厂遂将汽车扣留。
问:(1)乙是否取得抵押权?为什么?
(2)修理厂扣留汽车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要点:
(1)取得。因为即使不办理登记抵押权依然成立,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2)合法。因为甲在汽车修好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修理费,修理厂依法取得该汽车的留置权。
41.甲聘请乙作为某案件的代理律师,双方签订了委托合同。乙受委托后开展相关调查,花去费用2000元。临近开庭,甲突然通知乙解除合同,遭乙拒绝。
问:(1)甲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为什么?
(2)乙是否有权要求甲偿还2000元费用?为什么?
【答案】要点:
(1)有权。因为我国《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有权。因为虽然委托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新政策: 2024年四川成人高考个别高校实行学费全免 !官方唯一报名专线:17608097519 李老师(手机微信同号).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82470872@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235sxt.com/164.html